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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吧老板店内捅死“情敌”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4年
2018-04-26 16:50 | 来源:未知
扬子晚报网4月25日讯(通讯员 杨剑 记者 陈咏)去年底,扬州市区老西站附近发生一起杀人案。一名男子被捅死在一家烧烤店内,行凶者竟是店老板。24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这一倍受关注案件,经过审理,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去年11月8号晚七点多,扬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称他是“西站烤吧”的老板张某,自己杀人了。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家中血迹四溅,男子冯某倒在地上,已无生命体征。张某辩称,对方黑灯瞎火摸上二楼,他以为进贼了,与其搏斗中,捅了对方六七刀,失手将人杀死。
但警方缜密侦查后发现,此案另有内情。死者冯某是烤吧的熟客,且和张某的妻子关系甚密。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那晓凯介绍,死者冯某经常去烤吧,和张某老婆认识了,聊起来发现两人是老乡,于是就加了微信,后来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案发前,张某已隐约察觉被害人冯某与妻子关系非同寻常。案发当天,冯某再次上门找张某妻子,彻底激怒了张某。当时,张某外出购买食材,出门发现被害人冯某的车子停在附近,张某就在家里守着,发现妻子还在打电话,冯某就强行进来了,这激怒了张某,就想和对方打一架。双方争斗中,情绪失控的张某持刀犯下了命案。
庭审中,张某当庭认罪,对自己冲动杀人的罪行异常懊悔。法庭认定,虽然张某有自首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诸多从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害人也存在过错,但张某犯故意杀人罪,依发应严惩。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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