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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小学门卫强奸两年后怀孕引产 嫌犯被刑拘
2018-01-25 18:36 | 来源:未知
(原标题:河南泌阳县委宣传部回应小学生强奸案:涉案人员系门卫)
未来网北京1月25日电 “实施性侵的工作人员是门卫,已经被刑事拘留,纪委已经介入。”针对河南11岁女童被强奸致怀孕事件,河南省泌阳县委宣传部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未来网记者。
女童遭小学门卫强奸两年后怀孕引产 当事人被刑拘乐乐被诊断为已怀孕五个月(受访者供图)
近日,未来网报道《11岁女童遭五旬小学工作人员强奸两年 家长发现时怀孕5个月》的事件受到众多网友关注。
据了解,被性侵女童乐乐(化名)一到四年级期间就读于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四年级时,乐乐遭到校内刘姓门卫第一次性侵,当时只有九岁。
2018年1月15日,家人发现乐乐被性侵后带乐乐到当地卫生院查,发现乐乐已怀孕五个月。
目前,泌阳县委宣传办工作人员表示,该名门卫已被刑拘,事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我们从网上看到了舆情以后,立即向领导做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得到消息后非常重视,立即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公安局、教体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并对案件办理和之后的善后工作做了部署。”
一是责令县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查快办案件。
二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会同县教体局、马谷田镇中心校及马谷田镇党委、政府做好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看望慰问、安抚工作;在征得受害者家长同意的前提下,联系较好医院,妥善处理受害者在医疗方面的相关事宜;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受害者做好心理辅导矫正。
三是责成县纪委、监察委立即介入,深入调查取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教育系统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门卫安保人员,会同县公安部门严加排查,严格人员管理使用,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清退处理。规定聘用门卫保安类人员,必须会同县公安部门聘用专业保安人员。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迅速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整顿力度,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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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的五旬学校工作人员刘某长期性侵未成年女童乐乐一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未来网记者了解到该事件最新进展,今天上午,乐乐在家人的陪护下,在郑州市某医院做相关检查,据乐乐的姐夫张军透露,近期将会为已怀孕五个月的乐乐安排引产手术。
记者从乐乐的彩超报告单上看到,乐乐的年龄一栏为12岁,检查项目为胎儿中孕。其中超声提示为宫内中孕单活胎,相当于孕21周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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